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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债务在协议离婚后如何分担?

    2024年3月29日  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hylszx.cn/
    导读:在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担。具体分担方式、份额以及偿还责任等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共同债务在协议离婚后如何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若一方在履行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后是否参与分割?

    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一个基本原则,但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债权等。

    在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会参与分割。这是因为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独立财产权益,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婚姻期间双方并未对这部分财产进行特别约定,离婚后,原所有人仍将继续拥有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通过投资、经营等方式产生的收益,或者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合且无法区分的,这部分增值或混同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同样的司法解释第五条还涉及了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的情况,即“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表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后原则上不予分割,但其婚后产生的特定收益以及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的部分则可能需要进行分割。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进行明确划分,并尽可能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列明,以便于执行和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对于较大的债务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离婚后对债务进行了内部划分,对外仍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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